林慕北尝了一口,感觉有些辣,“这什么菜?里面红色的块状物是什么?”
南初说:“这是毛血旺,红色的块状物是鸭血做成的
叶雪初眼底闪过明显的嫌弃,“鸭血?那么脏怎么吃?而且里面还有香菜和蒜,你不知道之律最讨厌吃香菜和蒜吗?”
南初一怔。
她还真不知道。
结婚三年,其实陆之律不了解她,她也不了解陆之律。
她忽然想起来。
有一回去御景园作客吃饭,乔予告诉她,薄寒时说陆之律还不吃葱。
薄寒时知道他不吃葱,叶雪初知道他不吃香菜和蒜。
她这个跟他同床共枕了三年的陆太太,对他的口味一无所知,是讽刺了点。
这家中餐的口味,其实只有南初一个人吃得惯。
林慕北这个老留子,刚回来,是吃不了这么辣的,但他们这种人很会做面子功夫,绅士有礼,疏离又冷到了骨子里,和陆之律是一类人。
不仅看不出半点不愉快,甚至还夸南初选的餐馆不错,下次再聚。
等他们走后。
南初有些抱歉:“我推荐的中餐好像不太适合你发小口味,你回头帮我跟他说声招待不周
下次再让她推荐,她是不会再开口了。
陆之律站那儿,咬着一根烟,眉眼噙着散漫的淡淡笑意,“你都不知道我爱吃什么,还管我发小爱吃什么?走了,带你买彩票去
“……”
这人,好像永远坦荡荡又无所畏惧的样子。
南初走在他身后,看着他招摇的背影,一时间甚至有些羡慕他。
陆之律像这个世界的强者,肆意游走在所有规矩前面,漫不经心,又从容自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