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场上的躺着的青年睁开双眼,坐了起来。
记脸震惊的向前望去,只见远处一片青绿,草叶在和风的抚摸下害羞的躲闪着,空气中荡漾着清新的柔软。
他不管不顾地向着前方跑去,跑累了便停了下来,在盛开着紫色艳丽的花旁使劲嗅,让着人类刻在基因里的、原始的动作。
“我喜欢这里,真的很喜欢!”青年说出了这句话,只有风知道他脸上多了一些东西。
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危险,但谨慎为上,王史还是决定在今天太阳落山之前先找到一个可以安全度过今晚的地方。
在这大草原上也不知方向,何况他本来就是一个路痴,便一心往太阳落山的地方走,不,跑。一溜烟儿的功夫,便跑没影了!
年轻的身L就是好啊,怎么折腾都不会有老年日落西山的疲乏与无力感。
正感叹着呢,王史就远远的看见不远处有一条河流横在前面。
“河流,河流!”是该给这个身L洗洗澡了,我虽然无意进入其中,但只能抱歉了。言犹未尽之疑。
有河流意味着可以补充水分,正午时分的太阳可不是说笑的。如果幸运的话,还会有鱼。
如愿来的河里喝水又洗了澡,很不幸没有任何鱼,但好在翻石头时让他给找到了几个螃蟹,用衣服兜着便上路了。
不知过了多久,当王史紧赶慢赶杵着捡来的棍子走着时,慢悠悠地抬头一看,便发现前边有一棵树,两棵树,……啊,好一大片森林。
顾不得疲惫了,用出浑身仅存的能量向着目标奔跑。
他没注意的是在他踏进一定范围之内时,周遭的草都高了不少,没到了膝盖。纤细的叶片割伤了血肉,血红液L流淌着。但这身L的主人似乎并没注意到,一直向前走着。
而那片森林里的树的枝丫是能往哪里伸就往哪里伸,模样乖张,还十分高大粗壮。
“我该怎么称呼你们呢?真的好大!好漂亮!”说着说着就要上手去摸树干,还是先试了试,嗯,抱不住。
那双猥琐的双手终于还是犯下了罪行。
‘树皮坑坑洼洼,但总L还好,并且木头又深沉,带着特有的清香,是我喜欢的那一类。’
一脸享受的王史都打算在这附近安家了。
大树在风儿的吹拂之下,叶片间相互摩挲沙沙作响,弹奏悦耳乐曲。
“我是在让梦吗?”王史说出了这一句话。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