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夏日,天色早早就亮了。天海市又迎来了一个灿烂的早晨,这座商业化的都市,一早就喧嚣无比。某条街头的早餐店,也迎来了一天之中最为忙碌的时候。只不过今天不太一样,今天的早餐店寂静得可怕,一辆辆蓝白相间的警车停在门口,一队队全副武装的警员严阵以待,更是有一条条警戒线,把早餐店戒严得严严实实。在街角对面的高楼上,一管黑洞洞的枪管伸出,那是有警员在狙击待命,随时准备一枪爆头。“大家动作要小心!不要刺激歹徒、尽量稳住歹徒,他手上有人质,我们的第一目标,是保证人质的安全!”天海市第一警局的孙警司严肃说道,面色沉重。“孙警司,查出来了,歹徒叫高华,一个礼拜前刚刚公司破产,身无分文,他应该是想要钱来解决困境。”一个警员上前叙述,说到这里,脸色不太好,“那个被挟持的人质,则是沈家大小姐沈婉。”“沈家?哪个沈家?”孙警司一惊。“就是那个沈家。”警员叹气。“什么?!”孙警司心头更沉,没想到在这个不起眼甚至有些破旧的早餐店里,会有沈家的那位大小姐,沈家是多大的豪门啊,沈婉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孙警司目光沉沉地看向早餐店,此时的店内一片混乱。不少客人蹲在地上,也有趴着的,而挟持着人质的歹徒,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西装,胡子拉碴、头发一缕一缕,看上去很久没清理过了,他满脸亢奋、神情激动,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抵在了人质脖子上。“钱,给我钱!”歹徒吐沫横飞地叫着。而在他手里的人质,是个气质温婉的少女,正是沈婉,即便此时惊恐至极,也强忍着没有哭出声,看着她穿的衣服,孙警司很快就知道,对方是沈家大小姐无误。少女上身穿着白色的雪纺衬衫,手工定制,一件大概就要上万,薄薄的雪纺下峰峦起伏,傲人的胸脯将衬衫都顶得撑起,下身则穿着一条同样价值不菲的米色西装裤,双腿修长挺拔,脚上搭配一双浅色的GUCCI圆头凉鞋,显出十足的贵气。这就更加麻烦了,出事了沈家可能要闹翻天。“里面的人听着,只要你放开人质,立马投降,一切都好说……”孙警司拿起喇叭大声喊话。“闭嘴!”那歹徒大吼一声,“什么好说不好说,我不管,我只要钱!马上给我一千万!给了我钱,我就放了她!”“我要东山再起,我要这一千万!”“你们给我滚远一点,退出二十米!不然我宰了她!”说着,手中刀子一用力,在少女纤细雪白的脖颈上压出了血线。“好好好!你别激动!”孙警司气得脸发红,却不敢违背歹徒的话,乖乖往后退去。连带着一帮特警也只能后退。就在孙警司慢慢往后退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了早餐店里一个奇怪的人。那是个年轻人,穿着普普通通的T恤和牛仔裤,就坐在店里的角落,认真地吃着自己的早饭。吃早饭?都这个时候了,还能有心情吃早饭?孙警司感到一丝荒谬。“你们,给我滚快一点!别磨磨唧唧!”“给我去要钱!十分钟,我只给你十分钟!”歹徒忽然大叫起来,似乎一眼看穿了孙警司他们的心理。的确,孙警司他们退得很慢,是想给狙击手创作可能操作的空间,如果能引动歹徒出门,那就更好了。不过歹徒显然也不傻。“好好好,我们这就快一点……”孙警司咬了咬牙,暗骂一声混蛋,加快了撤退的脚步。就在这时,孙警司突然瞪大了眼珠子,愣住了。因为他看见角落里的那个年轻人站了起来,他忍不住喊出声,“喂!你干嘛,不要乱动!”年轻人却像听不见似的,反而淡淡道,“我早饭吃完了,钱给谁?”所有人都呆住了,不止是孙警司一帮人,还有店内的顾客、被挟持的沈婉、以及歹徒。这小子是脑子进水了吗?不看看现在什么场合,就要吃饭给钱?!年轻人自然是宁天,他一双平静的眼睛看向歹徒,似乎没看见他的刀子似的,“我一共吃了十五块,给你吧。”他朝歹徒走去。歹徒先是错愕,而后就是暴怒,“你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弄死她!”“喂,你听到了没有,你站住别动!”“别过去!别激怒歹徒!”孙警司是急得汗都狂冒而出,他恨不得冲上去给宁天一巴掌,这人是傻子吗?到底要干什么!这是要害死人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