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慢慢看吧,我先出去了。”陆晏辞看着那个烂得得掉皮的笔记本,疑惑的翻了翻。是温宁的笔记?虽然笔迹还很稚嫩,但已经能看出雏形,的确是温宁的笔迹。里面记录的,只是一些很小很小的片段或者只是一句话。但除了这些之外,上面写满了陆晏辞三个字。青涩的,稚嫩的笔记,每一笔一划,都像是在诉说一段难以启齿的少女心事。小小的笔记本,有百来页,上面陆晏辞三个字不知道被写了多少次。笔记本的第一页写到:这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好看的人,好看到让人自卑。第二页上写到,卑微的野草只能在阴暗的角落仰望心中的太阳。第三页:所有小孩都有糖,我也有,而且我的糖是他摸过的。第四页:陆雪把我糖扔了,我找了好久,找到的时候它已经脏了。第五页:半夜的时候,我听到他的车回来的声音,可我不敢偷看,他那样的人,多偷看一眼,都让人觉得自卑。第六页:周言说,喜欢一个人,可以放在心里,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可我感觉我心里装得太多了,要溢出来了,只好写出来。。。。。。。第三十页:我好怕,要是这个笔记本被发现,陆雪会打死我,可我不能死。。。。。。。第六十页:我不配活着吗?可活着可以看他一眼。。。。。。。第六十三页:我不配喜欢任何人,也不配被任何人喜欢,除了周言,我也没有朋友,活着真累,真的孤单。。。。。。。第六十八页:以后不再写日记了,也不想喜欢任何人了,这个世界,不值得被我记录。再往后翻,陆晏辞的名字没有再出现过,只有一些简单的线条画,全是向日葵,看起来已经有些模糊了。他看了看日期,温宁最后一次写日记的时间,是在她十五岁快到十六岁的时候。而第一次写的时间,大约是在十三岁的时候。这意味着,那三年,她喜欢的人,是自己?他从最初的震惊,到狂喜,再到晦涩,数不清的滋味交织在一起,一时之间,他竟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温宁从小到大,喜欢的人不是周言?是自己?而他,竟然一无所知!想起她在日记是偶尔吐露的痛苦处境,他又心疼和自责的眼圈发红。他一遍又一遍的看那本日记,用心去体验着她当时写它的心情和处境。她当时,应该是没有长期生活在陆家了,可这本日记,为什么会被埋在那个小竹林里?是当时她租的地方也不安全吗?她觉得,这个东西,放在陆家比放在她住的地方更安全?可见她当时的处境有多艰难,要写下这些东西,要花多大的勇气。他似乎看到小小的少女担惊受怕的写下这些,害怕被人发现,可又耐住满心的爱慕。